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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活教师考核细则

2010年10月23日 08:13:41 来源:怀仁县新家园镇教办欢迎您 访问量:918

小学生活教师考核细则

小学生活教师考核细则每月根据校务日志和楼管的记录,以及学校领导的抽查,对生活教师的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设立考核奖ABC三档,在每月的奖金中体现。 对于因工作疏忽、渎职导致学生寝室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连续三个月被评为C级的,办理结交手续后自行离职。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学年总结分最低者将被淘汰。

一、遵守职业道德 1、不说、不做有损学校及教师形象的话和事,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和钱财,不包庇纵容学生的不良行为。违者一次扣10分。 2、家长来校或来电话要热情大方,做到有问必答。如发生家长因生活教师的工作不到位而投诉的,一经查实,每次扣10分。 3、上班期间着装整洁、大方,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进入教学区。违者一次扣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在公共场合、寝室、楼道当着学生的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违者一次扣5分。 5、不擅自带学生外出,不给学生买零食。违者一次扣5分。 6、不打、骂、体罚、侮辱或变相体罚学生,恶意挫伤学生的自尊心。熄灯后用力关门、大声说话,吵嚷、训斥学生而影响其他同学休息,所管理寝室纪律不好影响其他同学休息,每发现一次扣10分。 7、生活教师自己保持良好形象,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要求学生做到的生活教师首先做到。不合格者一次扣5分。 8、严禁在校内打牌、赌博。严禁上岗前、后喝酒。违者按违法违纪处理,发现一次扣20分。 9、加强与社会、家庭的联系,要求家长自觉遵守学校的接送时间,假如家长偶尔有特殊情况耽搁时间,生活老师要耐心等待,让家长接走学生才能回家。对个别长期不按时接送的家长,要做好家长的工作。学生没有接完而擅自离岗的,作脱岗处理,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0、对优秀、任劳任怨的同事恶语打击,讽刺挖苦的,一次扣5分。在同事之间挑拨离间、搬弄是非影响团结的经学校查实一次扣20分。

二、遵守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旷工,有事、因病提前上交书面请假条,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校外打电话请假。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脱岗。上岗时末按要求在楼道巡视、抽查不在岗、无事聚集聊天等,视为脱岗。无故不到岗者每次扣20分,脱岗一次扣10分。 2 3、所管理的寝室随意让外来人员(家长除外)进出多次(指两次以上,含两次)扣10分,若在此期间发生重大问题责任自负并扣20分。

三、工作业绩考核 1、严格按照《小学生活教师一日工作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在日常工作检查和领导不定时抽查及学生意见反馈中,不能按《小学生活教师一日工作程序》完成各项工作者,一项做不到扣5分。 2、在岗期间学生发生任何考勤问题及违纪违规行为要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特别对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有关领导和班主任。经学校查实,相关责任人每人次10分,对隐瞒不报者,每人次扣20分。 3、在岗期间,所管理的学生发生意外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并与学校领导汇报。经学校查实,相关责任人每人次10分,对隐瞒不报者,每人次扣20分。 4、学生不参加两操、不去上课在寝室逗留必须有班主任的签字条,若情况紧急,生活教师处理后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分。 5、生活教师每天要对所管辖寝室设施进行检查,并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如有公物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否则发现一次扣10分。 6、对学生携带的现金及贵重物品,要督促学生上交并帮助妥善管理。若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闻不问的,每人次扣5分,若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学生物品丢失则由生活教师向学生照价赔偿。 7、日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生活管理组长组织协调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或不服从有关领导和班主任安排者每次扣10分。组长因组织协调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酌情扣分;完成出色可酌情加分。

四、细节考核: 1、学生多人次不梳头,多人次不洗脸、洗脚、洗澡、修剪指(趾)甲(指一周有3人次,含3人次)的,每项扣5分。 2、学生换洗衣物丢失一次扣5分。 3、特殊天气转冷未及时提醒学生更换、加衣的,扣5分。 4、学生因病未及时发现并导致病情严重的扣20分。 5、学生因病要吃药,不能及时提醒或用不应该的态度对待(如冬天用冷水服药等)一次扣5分,如导致病情加重的扣20分。 6、对学校领导、班主任、值日保安和生活管理组长正确的善意的劝告不服从,态度恶劣者每次扣10分。 7、对自己卫生包干的范围没有按照《小学生活教师一日工作程序》及时打扫、检查的,每项每次扣5分。 8、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未及时指出并批评教育的,视情节轻重,扣5—15分。

五、奖励 1、管理创新或有新的突破的,每月加10—20分。 2、提出的建议较重要且被学校采纳的,每条建议加5—10分。 3、在工作中有特殊贡献的,并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每次加20分。

六、考核实施办法 1、每月月底先由本人进行自评,然后由组长进行组评,最后根据校务日志、生活管理组长和领导抽查记录进行学校评。 2、按每月得分排名,将生活教师的考核奖金分为A(前三名)B(四至七名)、C(最后两名)等级,相应的奖金分别为A80元)、B50元)、C10元)。

 

新家园寄宿制小学政教处

                                             20108

 

编辑:李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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