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学校:
按照怀仁县关工委、怀仁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在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全县青少年“中华魂”(中国精神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特作如下要求:(附文件各校1份)
一、 街道文件后各校要认真实施,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校长领导专人负责。
二、 各校主要准备参加书法、绘画、演讲三项比赛。在六月十二日前各校报参赛书法、绘画作品不少于5幅。
三、各校演讲人员从接到文件之日起认真准备。参赛人员,各校不少于3名。经教办筛选后,报县参赛办公室。
新家园教办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