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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2010年12月10日 09:38:36 来源:怀仁县新家园镇中心校 访问量:227

 

七、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楼的管理,为学生创造良好、舒适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总责

1、各班学生的宿舍及床位由政教处和公寓楼管理员统一安排,宿舍及床位一经确定,学生不得私自调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由管理员和班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并重新登记。

2、宿舍内的一切公物实行全体舍员负责制,公物被人为损坏,责任人明确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确的,由该宿舍所有舍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校纪处分。

3、宿舍内公物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或班主任,由管理员负责维修处理。

(二)纪律要求

1、学生出入公寓楼,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和询问,认真进行出入登记。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进入公寓楼。确因生病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公寓里休息的,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经管理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3、自觉保持公寓楼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在楼内拍打篮球,不大声播放录音机等。晚熄灯后,不再进行洗衣、洗刷等活动,不得干其他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4、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拉铁丝绳等。

(三)卫生要求

1、舍长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表,每天由学生轮流打扫宿舍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

2、不得将一次性碗筷、塑料袋等带入公寓楼。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楼道内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向下水道、水池内倾倒剩饭、剩菜等杂物;严禁从窗口向外扔东西。

4、正确使用公共厕所、小便入池,大便入坑,手纸入篓,便后及时冲洗。

(四)安全责任

1、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容留非本宿舍舍员住宿。

2、男女生不得互窜公寓楼,有事在楼外处理。

3、严禁在公寓楼内发生吸烟、喝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拆改电器开关等。

5、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楼。一经发现随即没收,并给予校纪处分。

6、妥善管理好个人物品,防止财物丢失。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使用,房门钥匙一旦丢失,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财物丢失的,责任自负。

(五)考核与处罚

公寓楼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班主任协助管理员进行管理,考核结果按周上报政教处,与《班级量化考核》及班主任津贴挂钩。

凡违反卫生要求的,每人次扣班级量化考核积分13分;凡违反纪律要求的,每人扣班级量化考核积分46分;凡违反安全要求的,每人次扣班级量化考核710分。违纪一人次扣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12分。

编辑:李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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