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出行安全,全面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彻底杜绝学校交通事故,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全镇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1、寄小和全镇有住宿学生的学校,不准自行配备校车,用以节假日接送学生。
2、寄小和全镇有住宿学生的学校,严禁雇用社会车辆集中组织接送学生,由此造成的后果学校自负。
3、全镇各校的跑校学生,放学时要整队集中离校,任课教师要护送学生出校门,叮嘱安全行走后方可离去,低年级学生和幼儿上、下学时必须由家长接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认真与家长履行交接手续。
4、全镇各校要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联络员,对学生出行、节假日违反校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司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
5、各校要定期、不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利用各种机会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严禁乘坐无牌、无证、报废和农用车辆。
6、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交管部门审验合格,严禁超员超载,学校要提醒家长严格进行监督。
7、各校按照实际情况与学生家长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教办、学校各执一份。
新 家 园教办 签字人:
( )学校 签字人:
2011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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