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工作要以安全教育为切入点。关爱生命、关注生活,无不体现着安全教育的内涵。为了办一新学校,保一方平安,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校长是学校工作第一负责人。校长要与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门卫、炊事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具体 ,各把其口;责任明确,处罚严明;制度落实,排查及时。
二、 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校长、教导主任,分管后勤负责人,轮流值班;班主任、认课教师课间操蹲班制;值周教师,值周班干部监护制。
三、 校长,适时组织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大隐患及时报告,小隐患及时排除且有记载,记录(会议)文档材料。
四、 学时间内,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进校园。
五、要提前到岗,严禁有学生,无教师,使学生放任自由,造成不测后果。
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若发生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教师自负。
七、执行镇教办校园治安、交通安全、校园安全、自然灾害等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强化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八、 教师外出监考,学生放学回家,乘坐“三无”车辆。
九、 加强学校后勤管理,特别是伙房、食堂不准闲人入内,炊管人员要严把食物、食品关,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十、 有教学楼的学校,不得学生扒栏杆,不得学生下楼道是拥挤、乱跑。道要有序地靠右行。同时在楼道、楼梯内必须备有应急灯。
十一、 体有课、实验课、活动课,教师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不得有任何失误。若有发生,一切责任追究任课教师。
十二、 学校开展大型活动,必须履行申报批准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十三、 偶有逃学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及时通知其家长。同时,学生请假必须有家长签字方可准予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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