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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教师管理职责

2010年12月10日 09:48:24 来源:怀仁县新家园镇中心校 访问量:243

生活教师管理职责

 

一、在工作期间,生活教师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向校领导请假。

二、生活教师要协助学生搞好内务,必要时要亲自动手。

三、一日三餐必须按时把饭端到自己所负责的餐厅内。

四、生活教师在学生上课后,必须经常查看宿舍内处及餐厅内外的卫生。如发现有不整齐,不干净的地方,要及时清理干净。

五、学生午休后,生活教师不得回宿舍内休息,要不间断地在外巡查,直到学生上课后,整理好内务方可休息。

六、学生晚休期间,生活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指定的位置睡觉,并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直至学生入睡后方可离开。

编辑:李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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