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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状

2010年04月10日 06:21:29 来源:怀仁县新家园镇中心校欢迎您 访问量:231

为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3号令精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原则,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定此状。

  一、学校、班主任应在以下几方面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保持家校联系。

  1.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一日常规》要求学生,使之健康成长。

  2.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学生。

  3.建立家校畅通渠道,及时将学生在校表现通报家长。

  二、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并认真履行本责任状。

  1.家长要关注子女在家、在校的活动,不得允许学生参与有碍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动。

  2.督促子女遵守校纪校规,发现子女有不良习气及行为表现,应严格教育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学校。

  三、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长教诲,自觉履行下列各项规定,关爱自身与他人安全,做到自爱、自律、自理、自强。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不载人,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不准单独游泳,不准私自组织他人嬉水。

  2.禁止持有管制刀具进校、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物,严禁纠集社会人员进入校内滋事。

  3.禁止破坏消防设施,不准将明火带进校园,不准私搭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煤油炉、蜡烛等。

  4.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产品,不吃不卫生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不进入游戏机室、网吧、歌舞厅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娱乐场所。

  6.上下楼梯、楼道靠右行,不追逐、嬉闹,发现楼梯拥挤,应自觉维护秩序,不争先恐后拥挤反闹。不准从楼上向下扔纸屑、杂物、倒水。

  7.严禁攀爬楼梯、阳台、围墙、门窗以及做其他危险动作。

  8.上实验课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度,听老师安排,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自行取用实验仪器、药品。

  9.体育课、微机课及其他公共课程、集体活动,严格遵守老师统一要求,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四、本责任状由学生、班主任、学生家长、学校四方共同签订,有效期1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交由学校存档。违反本责任状情况的,记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五、责任状签订人:

                                                                                              (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编辑:李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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