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3号令精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原则,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定此状。
一、学校、班主任应在以下几方面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保持家校联系。
1.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一日常规》要求学生,使之健康成长。
2.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学生。
3.建立家校畅通渠道,及时将学生在校表现通报家长。
二、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并认真履行本责任状。
1.家长要关注子女在家、在校的活动,不得允许学生参与有碍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动。
2.督促子女遵守校纪校规,发现子女有不良习气及行为表现,应严格教育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学校。
三、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长教诲,自觉履行下列各项规定,关爱自身与他人安全,做到自爱、自律、自理、自强。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不载人,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不准单独游泳,不准私自组织他人嬉水。
2.禁止持有管制刀具进校、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物,严禁纠集社会人员进入校内滋事。
3.禁止破坏消防设施,不准将明火带进校园,不准私搭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煤油炉、蜡烛等。
4.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产品,不吃不卫生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不进入游戏机室、网吧、歌舞厅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娱乐场所。
6.上下楼梯、楼道靠右行,不追逐、嬉闹,发现楼梯拥挤,应自觉维护秩序,不争先恐后拥挤反闹。不准从楼上向下扔纸屑、杂物、倒水。
7.严禁攀爬楼梯、阳台、围墙、门窗以及做其他危险动作。
8.上实验课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度,听
9.体育课、微机课及其他公共课程、集体活动,严格遵守老师统一要求,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四、本责任状由学生、班主任、学生家长、学校四方共同签订,有效期1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交由学校存档。违反本责任状情况的,记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五、责任状签订人:
学 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