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现结合学校实际,特与每位学生家长制定本责任状:
1、每位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 一旦发生意外,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3、低年级学生(1-2年级)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按时上、下学。
4、每天下午学校大门于2:30准时开放,学生方能进入学校。如早到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家长签字:
路庄小学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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