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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安全工作责任状

2010年08月06日 21:47:00 来源:怀仁县新家园镇教办欢迎您 访问量:263

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现结合学校实际,特与每位学生家长制定本责任状:

1、每位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 一旦发生意外,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3、低年级学生(1-2年级)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按时上、下学。

4、每天下午学校大门于2:30准时开放,学生方能进入学校。如早到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家长签字:     

                           路庄小学

201055

编辑:任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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